南方日报讯 “五一”期间,大鹏新区杨梅坑有游客盗采珊瑚!4日,广东省渔政总队大鹏大队表示,将继续调查此次盗采珊瑚事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立案查处。
5月3日下午,广东省渔政总队大鹏大队获悉有游客在杨梅坑海域盗采珊瑚的信息后展开调查,经询问出租潜水设备的深圳海缘潜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管某坤,涉嫌盗采珊瑚者为詹某明,其于5月2日14:00许在深圳海缘潜水有限公司租赁了一套水肺装备(包括潜水衣、气瓶、BCD、调节器、面镜、蛙鞋)在杨梅坑细湾仔沙滩海域潜水,并于19:00退还水肺装备。
4日上午,广东省渔政总队大鹏大队针对盗采珊瑚的行为向各潜水俱乐部下发了通知,要求其在出租潜水装备的同时,告知潜水者对珊瑚的保护义务,一旦发现盗采珊瑚的行为立即向该大队举报。同时通过短信平台向渔民发送信息,宣传保护珊瑚的重要性,并公布了24小时举报电话。
广东省渔政总队大鹏大队昨天表示,将继续调查此次盗采珊瑚事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立案查处,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同时,加强珊瑚分布海域的执法巡查,杜绝盗采行为的发生;加强与珊瑚保育联合会的沟通协作,加大珊瑚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保护珊瑚的意识,共同维护好海洋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