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李连杰被骂“卖国贼” 引发名誉权诉讼。上午,原告方是李连杰的代理律师出席的庭审。被告方除宋祖德和他的代理律师外,其余几家被告网站却无人到庭,法官缺席审理了此案。李连杰之所以告宋祖德是因为2014年8月,他发现“大旗网”发布了一篇题为《惊爆:祖德称李连杰走上不归路》的文章,文章称,李连杰加入新加坡国籍、秘密将壹基金办事处迁到新加坡、在狮城购买一亿四千万的永久性长居住宅等等。李连杰说,经查,该文系宋祖德在其博客中发表的博文,博文原名为《李连杰的卖国贼之路越走越远》。“大旗网”将该文转载于其网站中,并对标题进行了修改。于是李连杰将宋祖德和“大旗网”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域名持有者北京旗云互动广告有限公司及北京凌云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三被告在全国公开发行报纸的显著位置向李连杰赔礼道歉;三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110万元。上午,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