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洋的律师发声明表示:“4月已经发律师函解除经纪约,此后参演的影视剧均由个人身份签约出演。”李少红则表示:“4月份只是发函,但实际经纪约至今没有解除···
《盗墓笔记》5大制作公司没有一家原来为此时出来做出澄清,倒是杨洋很快让其律师发声明称:“杨洋于4月28日向荣信达公司发函解除了双方经纪公司,此后参演影视剧均以其个人身份签约出演,与任何主体无关,同时4月底,杨洋已经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亦应于近期做出。”
记者联系杨洋本人,电话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李少红方律师杨希光却认为:“4月提出解约,实际还没有解约,申请仲裁也并未出最终结果,哪怕今天出结果也不一定是判解约,就算是今天解约了,也是明天生效,今天之前杨洋还是属于荣信达艺人。经纪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不是你一个人算。就算申请仲裁,但裁决没有出来前,杨洋还是属于李少红公司艺人。这是法律常识,大家都能理解”。
原本在4月份李少红公司为杨洋谈了3部戏,都是男一的角色。起初杨洋还跟公司沟通了三部戏的情况,突然有天就要求要解约,让李少红公司措手不及。张先生告诉记者:“就算他想要拍《盗墓笔记》,李少红公司是可以帮他操作的,但杨洋并未跟李少红沟通此事,就单方面要求解约。把他捧出来不容易,翅膀硬了说要走就必须走,现在的艺人真是不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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