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我也要澄清某些媒体对我的事情进行的不实报道:那些说本人要被强制戒毒、被终身监禁或判死刑的说法,纯属谣言。我能站在大家面前,是因为我已经接受了法律的惩罚。我国的法律对我之前发生的事情已经给出了定论:本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第一项和第二项条文。如之后再有媒体想做出不属实的报道,请你们在拿起笔前问问自己的良心,不要再落井下石。在前后大约20天的铁窗生活的背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生命是可贵的、而自由更加珍贵。我希望,我的此番经历能让那些迷失的人引以为戒,我要忠告他们:悬崖勒马、回头是岸。人一定要懂得:什么是应该去珍惜的,什么是一定要拒绝的。如果我的此番经历和忠告能让那些迷失的人重新找回方向,那么本人不枉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