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迪雅教授表示:李小龙的死因是急性脑水肿,原因是对止痛药中的某些成份产生了过敏反应。但这只是推测,并非结论。关于李小龙的死因,一直以来都有不同版本的说法在流行着,有人说他是病死,有人说他是猝死,还有人觉得他是被别有用心之人谋杀,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而当年官方又是如何判定李小龙的死因呢?1973年9月24日上午,在经过了两个多月的论证后,香港法庭的董梓光法官对李小龙的死因做出了7种解释:一、谋杀:即恶意及不合法杀人。没有证据证明李小龙是被人谋杀的,故排除。二、误杀:即无恶意的不合法杀人。死者显然没有受到这种伤害,故排除。三、合法杀人:死者乃系猝死,与此项无关,故排除。四、自杀:从李忠琛、邹文怀、莲达等人的供词看,李小龙在死前并无精神和行为异常,缺少自杀动机和倾向,故也可排除。五、自然死亡:伊莉莎白医院验尸官黎史特医生在解剖和化验死者尸体时并没有找到致使死者自然死亡的病因,英国伦敦大学迪雅教授也同意黎史特医生的意见,所以自然死亡也难成立。六、意外死亡或死于非命:即服用止痛药导致过敏反应,此项可能性最大。即所有证据都无法指出死者的死因,而陪审员也未能从上述六种可能性中选择一种作为本案的判决,则裁定死者死因不明。最后裁定,李小龙的死因乃是“死于非命”。此裁定一出,众皆哗然,全港上下纷纷表示质疑,认为官方的这一说法根本就是不痛不痒,含混过关。站在客观的立场看,香港官方的这一裁定并非不合理,甚至可以说是把引发争议的可能降到最低,最说得过去的一种选择。但官方忽视了各界对李小龙之死的关注度,或者说,这一裁定根本就没能满足大众对李小龙之死爆炸性消息的期待。当然,站在官方的立场,当然不希望李小龙之死波及的范围越来越广,牵扯的人越来越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到头来因为种种原因落得一个不了了之的结果。李小龙,原名李振藩,1940年出生于美国加州旧金山,祖籍中国广东顺德均安镇。他是世界武道变革先驱者、武术技击家、武术哲学家、UFC开创者、MMA之父、武术宗师、功夫片的开创者和截拳道创始人、华人武打电影演员,中国功夫首位全球推广者、好莱坞首位华人演员。他在香港的四部半电影3次打破多项记录,其中《猛龙过江》打破了亚洲电影票房记录,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1962年李小龙开办“振藩国术馆”,1967年自创截拳道,1973年7月20日李小龙在香港逝世享年33岁。1979年美国洛杉矶市政府将补拍版《死亡游戏》的开映日6月8日定为“李小龙日”(7月8日为错误翻译)。1993年美国发行李小龙逝世20周年纪念钞票,好莱坞名人大道铺上李小龙纪念星徽。同年,获香港电影金像奖大会颁发“终身成就奖”。1998年11月,获中国武术协会颁发“武术电影巨星奖”。1999年《时代周刊》列出20世纪英雄与偶像人物名单,李小龙与英国已故王妃黛安娜、美国总统肯尼迪等一同上榜。 由香港七家电子传媒联合举办的“世纪娱乐风云人物选举”,李小龙荣登“娱乐风云人物榜”首位。2000年,美国政府宣布发行一套《李小龙诞辰60周年纪念邮票》,这是继玛丽莲·梦露和007后第三位获此殊荣的艺人,也是华人第一人。2003年美国《黑带》杂志推出李小龙逝世30周年纪念专辑“李小龙对美国武术界的恒久影响”。2008年11月,全球最大的李小龙纪念馆于在其祖籍顺德均安镇开幕,总用地面积3.7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