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颖20日以一个记者曾经访问他,他的手机是滑盖的作为开头,透露了他至今的3C科技经验。在文章里他自称“技术宅”,会自己动手做各类改装,像是把悠游卡溶成一个芯片
最喜欢的打扮:不重视打扮,也不重名牌,衣服能穿就好,轻松、自在为原则,与NIKE签约代言。
最喜欢的嗜好:打撞球与睡觉,高中时代喜欢上撞球,最常打“14-1”与“9号球”,况状好的时候1杆可以吃20余颗,现在练球、比赛占去大部分时间,补眠很重要,嗜睡时可睡上1天,非但不用吃,连上厕所也省了。
最欣赏篮球球星:国内为郑志龙,NBA为篮网卡特与湖人科比,龙哥的基本动作超赞,急停跳投则是志杰最想学的技艺,喜欢卡特的灌篮绝技与科比全面的技术。
最喜欢的绰号:野兽,从小到大没被取什么绰号,大二、大三爆肥时曾被叫“大胖杰”,现在瘦下来就未再叫了,喜欢媒体取的“野兽”绰号,符合自己狂野球风与不羁个性。
目前使用手机:PHS J-95,女友介绍去买的,常粗心大意掉手机,因为遗失已经换了6、7支手机,买手机以实用为原则,不会强调流行或是特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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