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把《传奇》带到春晚,这首歌也随之成了“香饽饽”。最近,歌曲《传奇》的版权所有人却把王菲和毛宁告上法庭,称其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演唱,并索赔300万元版权费。
此外,歌手毛宁则在2012年4月25日发行的新专辑《12种毛宁》中,同样未经老孙文化的授权翻唱了歌曲《传奇》。该专辑收录的12首作品,第一首主打歌曲便是老孙文化拥有版权的《传奇》。
王菲、毛宁拒绝和解 版权人索赔三百万元
为此腾讯娱乐记者采访了歌曲版权人老孙文化的委托代理人、资深法律人士丁笑天,他表示:“此前我们曾与王菲的经纪人陈家瑛联系过,希望能够和解,但却没有得到回应,所以我们才考虑用法律的手段维权。”至于版权费收多少,丁律师给记者算了笔账,据他了解王菲每场演唱会收益2000万元,他们提出诉讼的演唱会有十场,他们将按照1993年8月1日国家版权局发布的《演出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收取这十场演唱会总收益的二十五分之一,也就是总共800万元的版权费。但丁律师表示,由于版权方也了解到,王菲与李健的私交很好,并且她对侵权的事情并不知情,所以他们打算把索赔金额降到三百万元。丁律师坦言:“我们也想通过此事,让大家重视版权,尊重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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