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信息和谢杏芳订票情况相符,谢杏芳不疑有他,就按照短信的指示联系“客服”,并在其指示下进行了转款。在输入转款金额时,本来只要输入所谓的“手续费”10元,但对方要求前面先输入卡的前5位。谢杏芳曾经怀疑过,但在对方声称这是验证本人操作的步骤后还是输入了卡的前五位数45635,结果被骗走45635元。
谢杏芳报案后,警方展开调查被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37岁的邓某和27岁的小邓。根据叔侄俩供述,他们从网上买来旅客的订票信息和联系电话,向旅客手机发送改签机票的短信,坐等对方“上钩”。小邓负责接听电话,冒充航空公司的客服人员。
为什么顾客的信息可以通过网上购买获取到顾客订票信息?泄露信息的机构是否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呢?可以确定的是,当人们收到和自己实际情况相符的信息提醒时,是会降低防备心理的。尤其现在不少犯罪份子可以通过伪造来电显示的情况下,更容易使受害人错信。在此要提醒大家,遇到这种通知短信,最好主动打电话给提供服务的机构查核消息的真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