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的台湾文艺片是“二林二秦”的时代,无论怎样排列组合,只要有林有秦,票房一定有保证。这些片子的社会价值,恐怕是人们一次次陪着男女主人公品味爱情之纯美、之折磨、之凄婉、之大结局的旅行。它的造梦功能隔了十多年在海峡的另一边显现,记者念大学时,校园里满是何慕天式的长围巾,均出自手工,另附小注:比相思短,比爱情长。70年代的台湾正值戒严期,民风淳朴保守,电影审查尺度也紧,文艺片最安全。于是电影工业扮演一台复印机,加班加点生产唯美爱情片——情节大同小异,制作近乎粗糙,连化妆师都省了。林青霞在回顾从影3个年代的《七十,八十,九十》中写道:“很容易拍,不用搭景,不需造型,阳明山的别墅我们都拍遍了,服装自己带,导演前一天告诉你带几件衣服,你回家就自己配,化妆梳头也可自己搞定,一部戏三十个工作天,两个月内就可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