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辑照片以同一姿势总共拍了21张。凯利后来连同底片和分色片以900美元(约5588元人民币)卖给一家公司。1951年时,该公司把照片印制在月历上。但由于当时法律规定邮寄品不能包含祼露色情。因此月历照片上的梦露,被多加了(后制)一件衣服。
当时梦露已开始成名,越来越多人认得她。翌年,“梦露拍过裸照”一事被媒体踢爆。当时她才刚刚跟“二十世纪福斯”电影公司签约,尽管公司要求梦露否认此事,但梦露最终选择了坦白。反而赢得大众的同情,星运也越来越亨通。上述裸照后来登上了《花花公子》(Playboy)杂志创刊号的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