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深圳外国语学校高三学生诸康妮,在收到的7所美国高校录取书中最终选择了哥伦比亚大学,前几天她参加了湖南卫视脱口秀节目《天天向上》并透露自己学英语的过程。
2006年诸康妮拿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亚军,她觉得那时候的自己,还不能真正地把英语“玩弄于股掌中”。但接下来的五年时间,诸康妮读了更多书、看了更多电影,为了考SAT词汇量大了不少。2011年,去参加“21世纪全国中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之前,诸康妮想了许多。
“我想去全国英语演讲比赛的舞台上,看看厉害的人是怎样的,我知道有很多英语比我好的人,比如那些海归。”但让诸康妮意外的是,她自己在演讲比赛中却被认为是“海归”,跟她交谈的美国人总会问她“你是不是从美国加州来的?”
参加英语演讲比赛,诸康妮的收获很大。“演讲让你学会如何运用语调、停顿、措词来控制你传达的信息。这是一种艺术,这是一个通过语言来‘操控’听众的过程,对一个单词的区别处理就可以传递完全不同的信息。”现在的诸康妮,把英语视为一门语言艺术,而英语演讲让她变得更加自信从容。
诸康妮觉得自己的语言天赋继承自父亲。“我的父亲是一个很有语言天赋的人,他年轻时英语非常厉害,其实就靠听收音机里的VOA节目。他学校里的老师都怀疑他父母是大学英语教授。”天赋加上勤奋,造就了今天的诸康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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