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军魂李云龙无组织纪律,三次违反军规,三次被降职,他的反叛、逆向思维、颠覆性秉性在战乱频繁的战争年代被晓勇善战、战无不胜的光环所取代,随着和平时代的到来,那些“离经叛道”的特点愈加突显,他的政治观点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权力话语南辕北辙,他因刚正不阿的个性而成了时代“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他坚定了一生的信条“明知是个死,也要宝剑出鞘”最终葬送了他的生命,他的最后一次亮剑竟是他浴血奋战九死一生换来和平环境下的人民暴动。分享和平阳光二十年的人民群众,并没有睁开“雪亮的眼睛”,而是被狂热、愚昧蒙住了双眼,参与残害李云龙等革命老干部的活动。李云龙早就预见了自己的死亡,或者说在面对文革中的动乱时,他己经为自己的归宿做了规划,所以李云龙在将他和赵刚的孩子送到好友孔捷处之前说到:“作为一个老百姓,怕死并不丢脸,如果作为军人怕死,那是世界上最丢面子的事”,也正是心中有着这一份信念,当李云龙在被部下从批斗会上救出之后,他毅然放弃了生的机会,因为“一个军人,可以在肉搏战中被敌人砍掉脑袋,但他绝不可以被侮辱,军人可以去死,但绝不能失去尊严”,所以在选择死亡的时候,李云龙异常的坦然和决绝。在《亮剑》中,作者多次描写到李云龙在作战中非常珍爱战士的生命,尽可能地采用战略战术减少战士的死亡,而非一味的冲杀,所以一位珍惜生命的人为什么能够勇敢地选择死亡?本来他已经被部下救出,他可以选择隐姓埋名,也可以选择远走高飞,投奔战友,可是一切他都没有选择,他回到了家中,并且通知到处追捕自己的马天生等人,静待死亡的来临。李云龙之所以义无反顾的选择死亡,就是因为前面我们所说的“尊严”和“气节”,这些己经远超于死亡,死亡的价值超越了生存,所以死亡己经成为他抗争的方式,道德意义超越于生命的存在之上,也就是说他用死亡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和气节,彰显了精神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