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衷很好,结果很糟。尽管林志颖已是台湾网路协会常务理事,但依然人微言轻,虽然到处奔走争取,却没有哪家公司愿意将业务交给他做。公司成立一年,亏损一千多万台币。有朋友劝他关张了事,可他觉得这个业务应该有市场,再坚持一下或许能有转机。
开工后,林志颖首先要求要有个一开门就有家的感觉的玄关。家是什么感觉呢——进门就能坐下,然后有人接过包包和衣服,再递过来一双舒服的棉拖鞋,最好还能有自己喜欢的音乐当背景……难道需要一个英式老管家在玄关恭候大驾?NO,林志颖的要求是这些东西不能借助人力,而是要依靠科技手段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