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界眼中,明星是最光鲜亮丽的,是强势群体;然而鲜为人知的是,面对侵权,他们也是弱势群体,也有自己的无奈。被代言、被盗名、肖像权被侵犯,种种问题......
“被代言”的尴尬
李宇春上计生画黄磊广告贴公厕
“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这样的广告语本没问题,可当配上造型中性的李宇春照片,就难免让人浮想联翩。2009年李宇春的肖像被重庆一家广告公司印在了计生宣传画上,在农村四处张贴用作计划生育宣传,而广告语“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更是让人觉得恶搞。事发后,李宇春所在的天娱公司觉得非常气愤,指责对方侵权,但重庆方面却回应这是计生的公益性质宣传,不涉嫌商业炒作,因此事前也没有跟李宇春或其经纪公司联系过。对此李宇春方面的宣传人员曹总监感到很气愤,“不管他们以什么样的幌子,即使是公益也不应伤害到他人的人格和尊严”。
如果说李宇春上了计生画虽然情理上有点说不通,但至少还是公益性质,那么另一些明星“被代言”则是不可原谅的。黄磊曾为某汽车品牌的广告拍摄了一组照片,结果一年后居然被印在某中医医院医院男性病的广告宣传页上,并张贴在公厕内。黄磊倍感无奈,认为这样的广告实在有损自己形象,无奈将其告上法院,虽然最终获赔5万元,可5万元似乎也追不回形象的损失。事实上,明星“被代言”是他们最常遭遇的侵权,整形医院、减肥产品、增高产品经常盗用明星照片,林志玲、何炅、韩红、孙菲菲等都曾中招,林志玲的照片甚至登上过色情广告。较真的人一追到底,也有人一笑而过,不过即使赢了官司,似乎也输了面子,陷入一种难言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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