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对于李嘉欣而言是一个重要的年份,她参选“香港小姐”并且呼声甚高,“最上镜小姐”奖宣布的前夜,所有的报章几乎一面倒:“四号李嘉欣”最有望摘得“最上镜小姐”,连她自己都这么以为。可是第二天晚上,她在台上听到的名字,却是“陈淑兰”。她觉得全世界都失望了,一回到后台,不争气的眼泪便喷涌而出,李嘉欣一路哭到家里,对妈妈说想退出比赛。“没有人逼你去拿报名表,你自己选择了,就必须把它完成。”
当李嘉欣带着妈妈的话重新站到决赛的舞台上,似乎变了一个人,重如泰山的压力一下子消失了。于是,“港姐中的港姐”诞生了,李嘉欣荣登“香港小姐”的宝座,并获得“国际亲善小姐”的头衔。同年,她又获得“国际华裔小姐”比赛的冠军及“最上镜小姐”桂冠。一年中获得四项选美大赛的冠军,这在香港选美史上至今都是空前绝后的。那一年,李嘉欣18岁。那一年她拿到的第一笔月薪是三万港币,“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改善,起码想做的事可以做到”,捉襟见肘的底层生活彻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