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贤娥于2013年12月因涉嫌违法进行性买卖而遭到警方起诉。当时警方称,根据调查结果显示,成贤娥在2010年2月及3月间与一名企业家进行过3次“性买卖”,并获益5000多万韩元(约合人民币30万元) 。
2014年8月8日,因涉嫌携带勃婡世忒进行性买卖而遭起诉的韩国演员成贤娥结束了长达八个月的审判,最终被判有罪,罚款2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2万元)。水原地方法院安山支厅对涉嫌违反介绍性买卖等行为相关法律的成贤娥进行了宣判。法院表示“成贤娥被证实受证人A的牵线,与证人B发生性关系。”最终被判有罪,罚款200万韩元。当天的判决由成贤娥代理律师出席,成贤娥本人并未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