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郭美美是哪里人 带你了解郭美美的10件争议事件

2015/9/12 15:38:45 作者:N-jiangw… 来源:女物娱乐网
郭美美,真名郭美玲,1991年6月15日出生于湖南省益阳市,网络炫富女之一。2011年6月,郭美美曾在微博上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虚假身份炫富而受关注。

早年经历
郭美美,1991年出生在湖南益阳一个单亲家庭。其父有诈骗前科,其母长期经营洗浴、桑拿、茶艺等休闲服务
郭美美自幼随母亲生活,1996年起先后在广东深圳、湖南益阳等地念书,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花钱进入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进修一年,毕业后与他人在北京合租房屋,成为“北漂”一族,主要靠承接小角色和母亲接济生活,曾在歌唱比赛中获奖、多次出演网络短片,并为平面杂志拍摄照片。
人物争议
爱车被撞事件
2011年5月28日晚8点,郭美美开着轿车在朝阳区金桐东路北口由西往东方向正常行驶,与吴先生驾驶的奥迪车相撞,造成玛莎拉蒂严重损坏。朝阳区交通支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吴先生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郭美美表示,事后郭美美支付了车辆修理费41万余元,没有得到吴先生的任何赔偿。
郭美美的玛莎拉蒂车被撞,起诉肇事者赔偿69万余元。2012年11月16日上午,郭美美的代理律师称,因双方就赔偿数额意见分歧较大,法院调解失败。
2012年11月16日上午,郭美美的代理律师吴俊强接受采访时表示,朝阳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奥迪车司机吴先生因驾车时正在执行职务行为,故应由其所在单位中粮集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同时认为,此次事故发生时,郭美美购买玛莎拉蒂仅一个多月。经鉴定此次事故对该车造成了减值损失,故对该项诉求予以支持。

2013年5月,北京市二中院终审维持原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中粮集团和肇事司机连带赔偿郭美美60.3万元,保险公司赔偿2000元。

上一页1234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