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审理查明,郭美美先后60余次往返澳门、香港及周边国家赌博。2013年2月,郭美美策划在北京开设赌场,由其生活助理吕某出面,在朝阳区北京公馆西塔楼以月租1.9万元的价格租下一套房屋用于设赌。随后,郭美美购置了赌桌、筹码、POS机。此后,郭美美每次都是自己聘请专业发牌手,找专人负责赌资结算,并打电话或发微信邀请“朋友”上门赌博,她本人抽取3%至5%的返点作为“水钱”。经初步核实,郭美美开设赌局的每场赌资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她个人通过“抽水”非法牟利数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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