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开设赌场被判5年】审判长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赵晓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上午现场
早上6点 就有媒体守在法院前
今天早上6时左右,东直门簋街的街灯还没熄灭,东城法院南门外就聚集了三三两两的记者,其中不乏外地媒体的记者。由于今天旁听席位有限,一些媒体未获准进入法庭旁听。
“来了,来了!”不知谁喊了一声,记者都将镜头对准法院,法院大门打开,10多名法警走出来,拉上两道警戒线,要求过往行人绕行。
8时25分,随着警灯闪烁,两辆警车从远处开来,伴随着一阵阵快门声,在众多媒体的注视下,押送着郭美美的警车开进法院。
郭美美白衫黑裤入法院 两家属到庭
警车直接开进地下车库,警车门打开,身穿白色衬衫、黑色阔腿裤、戴着眼镜的郭美美走下警车,很快被2名法警带进暂看室。
东城法院法庭门口已经挂上了今天庭审案件的消息牌,上面写有郭美美的名字。
从8时开始,记者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陆续进入法庭。郭美美案采用简易程序审理。9时20分,郭美美的2名家属走进法庭。
9时30分,此案开庭,郭美美被带进法庭。法晚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看到,与被抓前郭美美发在网上的照片相比,郭美美胖了,原本的瓜子脸变圆脸,“看来看守所伙食不错,要不怎么胖了?”有记者调侃。
在庭审中,郭美美不时地咳嗽几声。
“你是感冒了吗?”法官问。
“是。”郭美美小声说。
“需要喝点水吗?”法官关切地问。“不需要。”郭美美说。
庭上供述
看到外籍男友和他人赌博
郭美美说,她2012年9月在澳门赌博时,认识了外国人康某,康某是一名职业德州扑克手,俩人很快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2013年7月,俩人分手,“康某原来在澳门生活,和我认识后,2013年2月到了北京定居,在北京租了一套房子。康某靠打牌挣钱,我靠演艺挣钱,当时是用我的生活助理吕某的名义签订了租房协议。”
郭美美说,在此期间,康某还在同小区租了房子,但只租了3个月,因为康某有一个朋友要来北京,所以租了这套房子。
郭美美说,有一次她去这套房子时,看到康某及六七个朋友在屋里打牌。
“朋友来玩输了40万”
“你会打牌吗?”公诉人问。
“我不太会。”郭美美说,当时他们打的是德州扑克。她在现场看了半个小时后接到朋友朱亮的电话,郭美美说自己正在看打牌,朱亮说也想来玩。半个小时后,朱亮来了,玩了一会儿,朱亮就输了40万元。
“当时因为朱亮没有带钱,所以就写了一个借条,借条上面写着我的名字。实际上是朱亮输给康某的钱,但因为康某认为己是外国人,不方便,所以就写了我的名字。”郭美美说,后来朱亮分几次给了她30多万元,她把钱给了康某。
“朱亮还钱大概用了一年时间,第一次是在玩牌后几天,我给朱亮打电话,要求还钱。”郭美美说,大部分的钱都是她让助理去拿的,其中一次是朱亮在澳门把钱给了她,“10万港币。”郭美美说。
上午庭审
“我从来没有组织牌局”
郭美美说,从那次看到康某等人玩牌后,她自己也玩了两次,但她否认是组织者,“我没和陈某、赵晓来商量一起开赌场,因为陈某想打牌,人不够,我就问了几个朋友,朋友们说也想打牌,于是我们就凑到一起玩了两次。”
“我从来没有组织牌局,我们不是预先商量的,都是临时约的,我不是组织者。”郭美美多次辩解。
郭美美说,她每次玩牌都有两个负责发牌的荷官,还有一个负责刷卡的人,有时候郭美美会让助理吕某帮忙兑换筹码,端茶倒水。
郭美美说,2013年6月和7月,她曾玩过两次牌,当时朋友陈某给她打电话问她打不打牌。“我是通过康某认识的陈某,我当时同意了,还叫了几个朋友,陈某也叫了几个朋友,到我家打牌。陈某原本说想去朋友的会馆打牌,要交场地费,我说不想动,陈某就说来你家打牌吧,我说行。”
“从来没抽过水 自掏腰包给荷官发钱”
在法庭上,郭美美不仅翻供,不承认自己开设赌场组织赌博,还否认自己在现场抽水牟利。
“在赌博现场你有抽水吗?”公诉人问。
郭美美说:“没有。”
郭美美说,每次玩牌的人不带现金,先拿筹码,玩完牌后,输钱的拿着银行卡在POS机上刷卡。大家商量好玩多大的,每人先拿2万元筹码,输掉后再拿筹码,为防止弄混,陈某负责记账。
郭美美说,她从来没有抽过水,“每次玩完牌后,需要给荷官一些报酬,具体比例是3%。这些钱都是我用自己的钱给的。”郭美美说,在赌场里,赵晓来负责刷POS机,他按照每一笔1.5%收手续费,她不认识赵晓来,跟他不熟。
郭美美说,7月时,陈某再次给她打电话玩牌,陈某叫了几个朋友,郭美美只叫了一个朋友李某,之前6月份那次,李某玩牌曾挣了2万元,但是李某没拿走,而是把赢的钱给了她,“他大概觉得挣得少,看不上,所以就给我了。”这次玩牌,郭美美说自己没输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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