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伙同他人开设赌场,被告人赵晓来明知他人开设赌场而为其提供资金结算的直接帮助,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处罚。
2014年7月,郭美美因涉嫌赌博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而就在几天前,郭美美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以被告人身份再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与她一同受审的还有另一名被告人赵晓来。郭美美到底是否开设过赌场,公诉方与郭美美一方,究竟发生了哪些交锋、对质?随着近8小时的庭审,上述的问题也都有了答案。
9月10日上午9点30分,郭美美、赵晓来开设赌场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一年前涉嫌开设赌场被批捕
2014年7月9日,北京警方打掉一个在世界杯期间组织赌球的犯罪团伙,涉嫌参与赌球的郭美美被控制。同年8月20日,郭美美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批准逮捕。
公诉人表示,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郭美美伙同康某(另案处理)、吕某(另案处理)于2013年3月13日晚至14日凌晨,在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某公寓房间内开设赌场,组织朱某、徐某、马某、李某、吴某、陈某等人以“德州扑克”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赌资数额共计人民币40万元。
只承认参与赌博 不承认开设赌场
检方指控郭美美的另外两起犯罪事实是,由她和另案处理的陈某组织的赌博活动,然而在法庭调查中,郭美美只承认自己组织参与了赌博,并不认可自己有开设赌场的行为。
法庭调查中,郭美美虽然承认自己组织过两次赌局,但却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开设赌局。在这两次赌局中,郭美美同样请来了专业的发牌手和为赌资结算的刷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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