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东方卫视以及蓝色火焰对外公开招商时,仍然以《女神的新衣》名义对广告客户进行宣讲,但是在8月8日首播时,节目却改名为《女神新装》,而节目中多名嘉宾仍然在使用“女神的新衣”的说法,相关“《女神的新衣》第二季”、“《女神的新衣》升级版”、“‘女神’盛装归来”等等表述,也见诸于《女神新装》相关宣传中。为此有媒体曾提问,为何要将《女神的新衣》第二季改名为《女神新装》,但未见回应,现在看来,或许恰恰是为了防止被诉侵权。
快乐淘宝方面声明,早在2012年底其就购买了美国NBC电视台热播的大型时尚类节目《FashionStar》(中文名《时尚新星》)的节目模式,2013年初一直在与湖南卫视洽谈制播分离的合作,后来引入蓝色火焰作为合作伙伴,共同筹备《FashionStar》中国版,最终节目定名为《女神的新衣》。在2014年7月,《女神的新衣》第一季正式确定播出平台为东方卫视。双方还曾签署专门合作协议,协议中详细约定《FashionStar》节目模式在《女神的新衣》节目中的注入。但在第一季节目取得成功后,侵权当事人无视快乐淘宝早已获得的《女神的新衣》第二季节目模式的独家授权以及对于“女神的新衣”商标专用权,绕开快乐淘宝,擅自与东方卫视合作,推出模式相同、完全同类的节目《女神新装》,不仅侵犯节目模式权利,而且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快乐淘宝强调,《FashionStar》节目模式的核心创新在于:“设计师接受任务快速设计服装并打样、模特现场走秀”、“服装品牌商或零售商组成买家团,现场竞买款式并承诺大货生产”、“买家竞买款式生产成大货之后,在节目播出当时可让观众所看即所买”、“参与节目的设计师PK并淘汰”等一系列覆盖节目制作各个环节的核心元素,而《女神新装》无论是在电视节目总体流程、情节设定还是核心形态、核心看点、核心人物关系、商业模式等方面,都与《女神的新衣》第一季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