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新闻晨报》报道以“慈善赛”名义进行赌博,歌手汪峰对新闻晨报报社、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提起名誉权诉讼,要求法院判赔200万,该案于昨日上午9点在……
因被《新闻晨报》报道以“慈善赛”名义进行赌博,歌手汪峰对新闻晨报报社、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提起名誉权诉讼,要求法院判赔200万,该案于昨日上午9点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均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该案未当庭宣判。
今年4月17日,网上流传“汪峰所参与的中国江苏扑克锦标赛涉赌被叫停”的消息。次日汪峰工作室辟谣,称他所参加赛事并不涉赌。
4月21日,郁某在《新闻晨报》发表题为“用慈善为赌博张目是丧尽天良”的文章。文章称,汪峰以参加“慈善赛”的名义进行赌博,并称汪峰可能误导孩子走上赌桌、误入歧途。新浪评论(主办方为被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其微博及新浪网上转载该文章,随后该文章经网站大量转载而迅速传播。
原告汪峰代理律师向法庭说明,涉案文章有多处内容侵权,如文中大量使用“一副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的架势”、“以前是 黄 毒 大行其道,这下倒好,汪峰主动出来补齐了 赌 这个缺”、“抛下私德当赌徒”“为赌局正名”“丧尽天良”等诋毁性话语。
同时,被告刊登文章的配图由扑克牌黑桃K、汪峰的照片和筹码组成,汪峰眼镜上透视的是筹码和骷髅,原告认为此配图丑化了汪峰形象。
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调查、核实,仅凭主观臆断虚构事实,随意发布损害原告个人声誉的不实言论,公然贬损原告的人格和形象,误导社会公众对原告的评价,严重侵犯原告的名誉权,给原告声誉造成极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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