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21日)上午,与郭美美开设赌场案有关的陈卓涉嫌开设赌场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陈卓伙同郭美美、赵晓来开设赌场,陈卓在庭上对部分指控予以否认,但承认自己在赌局中卖保险并因此获利。法庭经过合议后当庭宣判,陈卓伙同他人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陈卓今年31岁,系广西柳州人,无业。他和郭美美是多年前认识的朋友。检方指控,被告人郭美美、赵晓来伙同陈卓等人于2013年6月26日晚至27日凌晨,2013年7月1日晚至2日凌晨,先后两次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公寓西塔L2201房间内开设赌场,组织李某、梁某等人,以德州扑克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赌资数额共计人民币173.9万元。
检方出示的证据显示,郭美美的助理吕某以及多名参赌人员指认陈卓和郭美美一起开设赌局,在赌局中记账并抽水。郭美美也在供述中说,陈卓和她一起开设赌局,陈卓负责招揽参赌人员,在赌局中卖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