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3月9日凌晨,邱启明、高峰、聂远、何睦等人参加完一档节目庆功宴后,回到长乐路161号新锦江大酒店并至33楼套房内继续饮酒聚会。5时20分许,邱启明欲离开酒店,因其提前用手机软件预订“专车”服务,故拒绝了在酒店大门外招揽生意的出租车司机王某某等人,后又取消“专车”欲乘王某某等人的出租车但遭拒绝。
上一页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