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当年周星驰由李修贤旗下转到向华强旗下时,他的合约是被卖出去的,也就是周星驰替向华强拍戏,拿的一直都是70万(港元,以下同)的片酬。陈岚对此也发表看法,眼睛瞪大地说:“当时他都还没红,只值30万片酬!后来就70万、100万,一路跳到1500万!我们拍了他十几部戏,他不断地加片酬,我们就一路帮他铺路加上去啦!”她强调当时周星驰的经纪公司TVB可以作证,“他的1500万片酬,全部都是TVB的人收的,哪来的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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