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是艾弗森进入NBA的第一年,他在那个赛季展示出了非凡的才华,场均达到23.5分,成为进攻利器。他为76人效力了11个赛季,也成为艾弗森最辉煌的时代。
艾弗森,第一个梳排辫的人,第一个遍体纹身的运动员,第一个敢于让巨头经纪人大卫-法尔克失业的人,第一个公开“不尊敬”乔丹和联盟陈腐规定的人;他是一代球员的精神偶像,韦德、詹姆斯看着他的球长大,纷纷奉他为偶像,可他在“晚年”却陷入凄凉。
联盟是功利的,已不能允许速度下降的艾弗森再去打他习惯的进攻套路,ESPN记者文霍斯特就直白地说,“我挺好奇的是,如果艾弗森真的能在这两年(为NBA)打球,人们又会怎么看待他?毕竟如今的潮流是更追求效率。”
时代变了。旋风小个子已不再奇货可居,更不用说伤痕累累、慢慢老去的艾弗森了。纵然他再倔强,也逃不过命运之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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