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是清河县里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娘家姓潘,小名唤做金莲,二十余岁,颇有些姿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她,潘金莲去告诉主人婆,意思是不肯依从......
潘金莲是清河县里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娘家姓潘,小名唤做金莲,二十余岁,颇有些姿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她,潘金莲去告诉主人婆,意思是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于心,却倒陪些房奁,不要武大郎一文钱,白白地把她嫁给武大郎。
嫁给武大郎后,清河县有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经常到武大郎家里调戏她。潘金莲是爱风流的人,见武大郎身材短矮,人物猥琐,不会风流,就和那些浮浪子弟勾搭上了。因此街坊邻里都传说她:“无般不好,为头的爱偷汉子。”
那些浮浪子弟还经常在武大郎家门前叫道:“好一块羊肉,倒落在狗口里!”武大郎在街坊邻里面前丢尽了脸,又是个懦弱本分的人,因此在清河县住不牢,带着潘金莲搬到阳谷县紫石街赁房居住,每日仍旧挑卖炊饼。
潘金莲在阳谷县过了一段宁静的生活,后来武松在阳谷县做了都头,和武大郎相认之后搬来一起住,潘金莲见了武松又动了淫欢之心,多次主动勾引武松,武松不但不被她的美色所动,反而还说教了她一番。从此叔嫂二人关系闹僵,武松因此搬出武大郎家,到县衙里去住。
潘金莲又过了一段宁静的生活,她一直嫌弃武大郎生得丑陋,而且为人木讷老实,在几番勾搭不上武松后,在王婆的撺掇下与西门庆勾搭成奸。被卖梨的郓哥撞到后告与武大,武大捉奸不成反被西门一脚踹到胸口,害心疼病躺在床上半个多月。期间潘金莲不但不管不问,反而更加变本加厉的折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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