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霸唱曾经说过,盗墓题材中无人能超越鬼吹灯。我很认可这句话,于小说而言,要有一条完整的逻辑链条,盗墓笔记没有做到这一点。
因为盗笔很火,所以最初答题并没有太细地表明自己的看法,时隔一年,见也有一些朋友认可我的观点,又见网络上常有人说盗笔的文笔与故事都胜于鬼吹灯,自觉指鹿为马让人颇感无力,更有甚者说盗笔乃他心中的四大名著之一,凸显自身阅读量的匮乏。所以我觉得有讲一些东西的必要了——为什么认为鬼吹灯高于盗墓笔记?首先要说明的是,可能结论有失偏颇,因为鬼吹灯我读完了,盗笔读了四本的样子。也许有的人会说,这个得看完才知其好处,是这样的,但我想抛弃剧情,从文本的角度去解构与对比两本书,所以读不读完,关系就不大了。先列出大概结论:鬼吹灯像茶,可品之,有益身心。盗笔如饮料,喝之即爽,却难以滋养脾胃。快餐时代,饮料比茶更受大众欢迎,是可以理解的。好在有人从小饮茶,对茶更为喜爱,所以一接触饮料,便知这只是提供一时愉悦罢。好,现在我必须要解释一个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从文本上来对比,鬼吹灯高于盗墓笔记?这么来说吧,鬼吹灯红极网络的年代,当时一度有人认为这个小说不是天下霸唱写的,而是一个老头子写的。因为他们觉得年轻人写不出这么具有时代感底蕴这么深厚同时还这么带劲的故事。这说明了什么,至少说明了文本价值之大,大到让大众觉得一个年轻人提供不了。而盗笔,没人会认为不是三叔写的,因为文笔一般,稍好一点的网络作家都能写出这种文字。诸多盗笔粉丝之所以被吸引,怕也只是被离奇的情节吸引罢。接下来咱们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解构:
(1)文本的空间感。鬼吹灯八卷看过去,每一卷都可以提供极强的空间感,你能顺着文字想到墓室的结构,甚至是方向,画面感十足。那么盗笔呢,抱歉,从我看完的四卷里,第一二卷极差,秦岭神树稍好一点点。你以为文字的空间感只是一种风格吗?不是的,是一种笔力,一种想象力。对,这才是真正的想象力,而不是捣鼓出些上古神怪就是想象力魁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