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宗宪昨晚微博回应:“宗宪一生在艺能界30余年只懂得为大家表演,奉献青春岁月只为博君一灿!没有做过任何违背良心的事!这次的官司,遭受童年朋友无端的牵连,感到万分的无奈,我一辈子从未经手财务,又怎么会去做出有损名节的勾当?!”
27日,台湾媒体踢爆吴宗宪2011年卷入掏空联明行动科技公司案判决,吴宗宪获刑22个月,缓刑3年,罚款300万元新台币(约60万元人民币)。昨晚吴宗宪高调在微博澄清,并以父母名义发誓,称自己从未经手财务,将交由律师全力捍卫个人名节。昨晚华西都市报记者也立刻致电经纪人程小姐,她称吴宗宪从头到尾都是清白的,何来认罪之说,批台湾媒体颠倒是非。她表示目前还未收到判决书,但态度坚决:“对于这场无妄之灾,我们将上诉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