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杰事件”惊醒了谁?自王杰被隆林公安局以涉嫌强奸罪执行逮捕,事情已过去两个月,3位重要证人的出现,为推动案件进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让我们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
社会上不乏以善为名的炒作,也不乏这样以善为名的罪恶。后者更加恶劣,不止玩弄了公众的善意,更为重要的是,它明明白白地触犯了法律,却因为种种原因,而久久未被揭露。
“百色助学网”是王杰以个人名义在百色市国家级贫困县隆林开设的,没去民政局正式注册,甚至没有一个对公账户,可以说没有任何合法资质。这样一个当地媒体曾不吝版面报道其为“大山里的天使”的知名公益人物,有关部门却完全不知情,也没有想过要摸摸底细?这样一个私人非法成立的“公益组织”,借助学之名,行非法募资、性侵幼女之实,却埋藏9年之久,难道不是有关部门的失察、失责?这一点,当地民政局作何解释?
事实上,我国《公益事业捐款法》规定,只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才有资格发起募捐,个人是不能从事募捐活动的。
这也折射出我国公益组织发展的困境。一方面,民间公益组织注册难,难以获得“合法”身份;另一方面,政府对这些不在“册内”的公益组织鞭长莫及,几乎无人监管。
上一页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