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同情剧中的三人,是的我同情了他们是因为他们并不是杀人犯,虽然说强奸罪也是重罪,但与杀人罪来说,强奸罪不至死。而且还死的那么的痛苦,慢慢地慢慢地在痛苦中死去,我认为死刑真的没有必要。很多国家都认为人的生命无论是谁都没有资格夺走,即使这个人夺走了另一个人的生命,作为维护社会安定的执法者,他们应该让这些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而不是一死了之。以命偿命只是古代的刑法手段。如今的世界,对于这样的重犯应该和一些国家一样终身监禁,特别重大的,还不能有释假。对于他来说这样的惩罚比死还要痛苦,而且如果他真的是被冤枉的,也能够有命看到自己申诉得直的那么一天。
我看完这部电影,觉得导演是在向我们传达一个信息,犹如导演之前所说,希望法制更健全,更完善,更公平。因为影片中最可怜的是那7岁的小女孩,她与三个爸爸一起生活了7年的时间,7年的感情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她就这样失去了三个爸爸,甚至连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对于她来说以后长大,知道真相后更加无法释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