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建锋对记者说:为了搞运输,除车外,光是打点各个环节花了30万。1月13日,时建锋翻供说是为弟弟时军锋代罪。不久时军锋投案自首。时军锋称:花了近百万,仍未能将哥哥“捞出”,又迫于舆论压力,终于投案自首。
时建锋对记者称并出示:与李金良、张新X两个武警(或许也是假冒的)签订的合同。合同称该武警支队要建军营,将4辆军车租给时,收费120万,并给收费站两名站长每月5000元(站长否认)。
有报导称:主审法官叫娄彦伟,身份是助理审判员。
有报导称:案件判决后,高院认为定罪不准,证据不足,驳回。据称检察院撤诉,法院有关的4人被问责,有二人免职。
案情最后结果本人未见报导,牵连的武警(或冒牌)、“捞人”关系人等人的下落不明,不知如何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