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多图揭秘桑兰受伤真相 人生低谷再度站起来

2015/12/1 17:39:38 作者:T-liangy… 来源:女物娱乐网
1998年7月,17岁的桑兰在第四届友好运动会的一次跳马练习中受伤,造成颈椎骨折,胸部以下高位截瘫。桑兰在自己的微博中令人意外地再度谈及已被尘封多年的往事。

回应指责:
美国法院立案后,社会上对桑兰索赔18亿及状告监护人谢晓虹夫妇一事有不同认识,桑兰备受压力。记者联系桑兰的经纪人黄健,要求采访桑兰,遭拒。不过,桑兰在其微博上发了3条信息,对外界指责作了回应。
“第一条:律师递交了起诉书,法院下发传票后,网上出现了一些声音,说我状告当年监护人就是忘恩负义,请随便向我开炮。我只等待法庭的庭审,真金不怕火炼。我13年才能提告,只是因为缺乏证据这么简单吗!!他们与当时的体操协会什么关系?和体育彩票什么关系?和我什么关系?我不想加入到骂战中。用证据说话!
第二条:微博认证了就要对自己说的话负责任,煽动个别人来攻击我,是要有事实依据的,美国联邦法院还没下结论,你们就替法官判了。我真的服了!
第三条:按照律师团的调查,以及所有我们手上的证据,都显示出我的阻力有多大,当时有,仍然有。但是请大家不要误会,这是个复杂的个人维权案。17岁时我很小,不会独立思考,今天律师调查结果出来后,我仍然不敢相信自己怎么这么傻。感谢大家的关心!” 
坚定维权:
2011年6月赴纽约出席此次官司预审的桑兰,2011年5月6日在出席一个青少年活动时称:“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即使我因为这个事情,名声毁了,也在所不惜。”
自从该诉状递交后,一些相关事件频出。尤其以桑兰经纪人黄健和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之间的“口水仗”最为厉害。黄健认为,刘国生、谢晓虹没有很好履行监护人的义务,并在担当监护人过程中,存在不当得利、侵犯隐私等行为。而刘国生、谢晓虹则反唇相讥,称桑兰“忘恩负义”。
桑兰此次的诉讼费由她自己承担,总共不到4000美元。而聘用律师则是免费,“美国那边的律师是他们自己主动找到我们的,所以不用花钱。”黄健说。
案情变动:
一位在纽约执业的民事诉讼律师说,桑兰18亿美元索赔案的下一步可能是撤案,也就是法官宣布不予立案。
这位与本案无关的律师说,根据纽约州的法律,桑兰的案子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故此,撤案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撤案的话,估计几个月内就会有结果,”他说。如果法官不同意撤案,案子就将进入取证阶段。双方都有举证责任。双方律师会交换各种文件。举证完成之后,案子才会进入审理阶段。一般民事索赔案可能会拖得很长,最快也要一、二年,长的则要五、六年。
这位律师的预判跟被告一方律师的预判大致契合。被告刘国生、谢晓红的律师莫虎认为,桑兰案有两大弱点。其一是索赔时效已过。其中有些项目的追诉时限为一、二年,最长的为六年,而桑兰受伤至今已经13年了。其二是起诉书中所有内容都是“桑兰说”,缺乏实证。莫虎预判所有被告很可能以“追诉时效已过”为由要求撤案。
桑兰的律师海明承认桑兰大多数索赔要求的追诉时限已过。不过,他认为告刘国生、谢晓红失职部分胜诉的可能性较大。
虽然桑兰索赔案的被告有美国在线(AOL)时代华纳、美国体操协会、TIG保险公司、刘国生和谢晓红等多个对象,但是起诉书中的大幅文字都是指向刘国生和谢晓红的。起诉书的“事实陈述”部分一共有22段,其中的11段涉及刘/谢二人和中国体操协会(中国体操协会并非被告)。涉及其他被告的仅有5段。另有6段属一般性陈述。
起诉书说,中国体操运动员桑兰1998年在纽约友好运动会上受伤。中国体操协会指派居住在纽约的美籍华人刘国生、谢晓红做17岁桑兰的监护人。起诉书没有提及桑兰父母当时是否同意由刘和谢行使对桑兰的监护权。起诉书说,刘国生和谢晓红被指定为桑兰的监护人后,从与中国体育界的生意中得到巨额美元的好处。
二次诉讼:
桑兰18亿巨额索赔案已经有了最新进展,以海明为首的桑兰律师团已经向美国联邦法院递交第二次诉讼申请,在这份长达39页的起诉书中,控告项目已由第一次提交诉讼申请的18项增至21项,并增加了17名被告。
桑兰经纪人黄健介绍,此案控告项目已由第一次提交诉讼申请的18项增至21项,并增加了17名被告,其中状告罪名包括违反保险法、不当得利、侵占财产、未履行监护职责、诽谤、民事共谋、侵犯个人隐私、煽动网络进行个人的恶毒攻击等。追诉的17名被告中,第一个核心被告对象就是谢晓虹夫妇的律师莫虎。除了莫虎之外,还有一个核心被告人物就是谢晓虹的儿子薛伟森,状告依据主要是之前提出的性骚扰案件,黄健透露,对于薛伟森是补充性控告,因为在这之前,美国海明律师团已经向纽约检调机关报案,美国警方也在调查中。
就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此案引发的各种猜测甚至诋毁,桑兰表示自己“活着很累”,追诉17名被告人的目的,“不为别的,只为尊严”。桑兰还将当年给刘谢夫妇写过的“悔过书”公诸于众。
法院传票:
经过一段时间的僵持和沉寂,桑兰诉讼案又有新的进展。2011年5月22日早晨,桑兰的代理律师海明通过电子邮件透露,已逐步开始向25名被告送法庭传票,刘国生、谢晓虹夫妇的代理律师莫虎已经第一个接收了传票。
第一张传票已送给莫虎
海明在电子邮件中称,自2011年5月22日开始,已正式向25名被告逐一下发联邦法院签发的传票。海明解释说,传讯的所有被告需向法庭和原告递交答辩状,他们将有20天的时间应诉,如果非本人亲自接传票,可有30天应诉。在5月13日追加的17名被告中,刘、谢夫妇的代理律师莫虎是其中之一,海明透露,莫虎已第一个亲自接收了传票。“我今天派人亲自送到他办公室。他的秘书把他叫出来,接收了法院的传票。”
此外,海明还称要“为桑兰义务维权到底”,“有流言蜚语说海明骑虎难下了,不敢送出告票了等等。现在,我正式告诉大家,我不是骑虎难下,我将骑虎前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相顺解释说,按照美国法律,该案件尚未进入司法审判程序,“对被告人来说,收到原告提起诉讼时,可根据一些理由要求法院驳回起诉。如果法院没有接受这一申请,案件将进入预审程序。在正式审理前,法院召集双方举行听证,进行证据交换,组织陪审团等,也将经历漫长的时间。”
丁相顺还解释了这起官司的诉讼费问题,“在美国,法院受理案件时并不是根据诉讼标的来收取费用的,而是按照案件本身来收费。因此,原告提出的追索数额与缴纳的诉讼费用没有关系。”
被告反应
被告刘、谢夫妇也通过博客表明了态度,刘国生表示对打赢这场官司很有信心。“我们有义务在诉讼告一段落后,把过去的事实完全公之于世,还原历史真相。”
刘、谢夫妇一度停止博客,又恢复更新,最新一篇博文是以刘国生的名义写的,名为《正直善良的毕竟占多数》。他再次强调桑兰被人利用。“那个被坏人利用的可怜女孩,在纽约住了10个月,接触了大量帮助过她的好人,别人对她做过些什么,她自己又说过些什么或干过些什么,其实她自己早忘记了。”
刘国生还谈到了案情本身,“已经过去10多年了,我们最怕事实被埋没,而事实揭露越多,对我们越有利。如今,大量证据保存完好,大量事实被揭露出来。现在再回过头来看看那些指控,什么‘软禁’、‘封口’、‘压制’、‘洗脑’、‘欺辱’等等,哦,还有什么‘贪污’、‘诬蔑’、‘性侵’……真是何等荒谬,何等可笑!” 有舆论认为,刘、谢夫妇很少出面说话,可能出于“不好说”或“不便说”等理由,刘国生对此解释说,主要是律师叮嘱“不让说”,“这是律师的指示。以我老刘的个性,早就忍不住啦。”
剔除名单
桑兰的美国代理律师海明于2011年5月23日上午表示,他已经向法院申请撤销对时代华纳公司老板特德·特纳的起诉,桑兰一案的被告方随之由25名减至24名,而索赔金额也变更为20亿美金。
海明律师表示,原来针对25名被告共提起21项诉讼请求,其中只有1项是针对特纳的。在撤销对特纳的起诉后,请求还剩下20项,每项索赔1亿美金内容整理,共20亿美金。
海明介绍说,经过其律师楼的进一步调查,发现友好运动会本身是一个注册公司(Good Will Game,Inc.),而注册人不是特纳本人,只是时代华纳公司,特纳只是时代华纳公司的股东。由于个人是不为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而“友好运动会公司”早就关门解散了,因此海明认为,特纳的个人财产不会成为友好运动会赔偿金。此外,虽然当年有传言称特纳曾向中国领导人表示过愿意帮助桑兰,但美国法律中“反欺诈法”要求所有类似保证必须是书面的,由特纳本人签字才有法律效益。
因此,海明律师认为,只能说特纳缺德,但是没有犯法。特纳个人没有任何法律责任,只有道义上的责任。道义上,特纳自称为慈善家,对桑兰的受伤却不管不问,也未到医院探视。特纳的公司发起友好运动会,只为了脸上贴金。但是,特纳个人从来不是友好运动会的发起者,或者组织者。在此情况下,经过桑兰同意,海明主动在法院把特纳从被告名单上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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