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0年代的NBA,很少有球员大学未毕业就参加选秀的,参加者不仅需要过人的球技,还要有经济困难证明。乔和帕姆的第一个孩子即将问世,两个标准他都达到了。
乔是当时一位少有的篮球天才,但他最初并没有获得成功。他酷爱表演,对运球和投篮情有独钟,而他的身材却是应该到禁区里去打大前锋的。德尔哈里斯,科比在湖人队的第一位教练,在80年代初曾指挥过他的父亲,他认为乔的风格超出了那个时代:“乔可以做出任何动作,他的传球技术在全联盟仅逊色于‘魔术师’,但他生来应该在禁区里谋食,而不是去打控球后卫。” 场外的乔一样爱表现自我。那是一个疯狂的迪斯科年代,
乔经常穿着舞蹈服装出现在场边,戴着大墨镜,叼着雪茄烟接受采访。杰里·韦斯特,湖人队的副总经理,当年这样评价乔:“他不爱干脏活,不注意技术细节,天份再高,也不能更进一步。他生来只为表演,而不是求胜。”
1979年,在他的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孩子科比-布莱恩特出生之后,乔被交易到了圣迭哥快船队。在那里,他经历了短暂的辉煌,但好景不长,随后就被交易到火箭,后者在1982-1983赛季结束之后裁掉了他。“(约翰逊)带着花哨的东西进入联盟,人们称之为‘魔术师’,”乔在当时曾说,“但我疯狂地表演,人们却说那只是大学篮球。”
乔在NBA打了8年球,先后效力于76人队、快艇队和火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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