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舒淇与其拍三级片上世纪90年代中期,50多岁的柯俊雄以模特的名义签下舒淇,规定舒淇要演六部电影,但仅支付台币10万元的薪酬。之后一部名为《灵与欲》,该电影中舒淇露两点,而柯俊雄自己则出演男主角。舒淇之后被香港电影导演文隽看中,文隽表示愿意做舒淇经纪人,但柯俊雄却以500万港币为要求作为改约费。但之后文隽找律师咨询合约,发现舒淇签约时未成年,所以是不合法的。结果文隽不用花一分钱就毁了那份卖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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