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生前便要养一家人,熟知家人毫无理财能力,害怕家人继承遗产“立刻花光做乞丐”,于是将遗产委托给汇丰国际信托公司,每月给母亲7万港币生活费,但即使这样,梅母尤不知足,从2004年起开始打遗产官司,漫长的诉讼产生了高额的诉讼费,这些全从梅艳芳的遗产中支付,于是落到今日。
斯人已乘仙鹤去,不会再感受到非议,但若梅姐泉下有知,会怎样唏嘘?好在这已然侵染不到她的佳名,只是让人徒留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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