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琼瑶诉于正案获胜 侵权成本低维权难似登天梯

2015/12/18 15:14:25 作者:佚名 来源:女物娱乐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锤定音:驳回各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琼瑶胜诉,于正被判公开道歉,五出品方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判决声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十四万三千六百六十五元,由陈喆(琼瑶)负担四万三千三百六十五元(已交纳),由余征(于正[微博])、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十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四万六千八百元,由余征、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随后,琼瑶也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表露心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天我控告于正侵权案,终于二审定谳,于正上诉驳回,维持原判,正义胜利了!激动之余,首先要感谢一审的宋鱼水、冯刚、张玲玲法官,及终审的谢甄珂、袁相军、钟铭法官。各位法官的辛劳,没齿难忘!你们的判决,是一次历史性、标竿性的宣判,对保护原创,意义深远而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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