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鸿兵被打”与“王宝强骂人”,这两起事件有着诸多共同之处,一是两位都是文化人;二是这两起事件都属于“社会治安”;三是这两起事件都是通过发微博的形式公告于众的。
有道是“爱屋及乌”,某企业聘请王宝强这个“满嘴脏话的人”做广告,你让消费者怎么来信赖你的产品?连天播放有关“满嘴脏话的人”广告画面,又让广大观众怎样看待你央视?
文艺界大腕做广告当大款,我们不眼红;但,一则广告,数十万元落进腰包,有“收入”就得有“付出”,也就是,你的一言一行,应该“讲法治”,应该“讲道德”,应该为下一代树立好榜样,因为你们是社会公众人物,有责任为推动着社会进步作贡献,而不该向社会传递“负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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