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未经她的许可,擅自采用《梅花烙》的核心独创情节,改编创作电视剧本,并联合其他四方被告共同摄制了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并播出。琼瑶认为于正严重侵犯了她的..
琼瑶与编剧于正的著作权纠纷,在打了近一年半的官司后,昨日终于一锤定音。记者从琼瑶方律师王军处获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昨日驳回各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判决琼瑶胜诉,于正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宫锁连城》,五出品方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对于这一判决结果,昨日,多名国内著名编剧拍手叫好,认为“对保护原创及知识产权意义深远”。
两次庭审
琼瑶与于正这场关于作品的“口舌之辩”最早源于2014年电视剧《宫锁连城》的播出。2014年5月28日,琼瑶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于正未经她的许可,擅自采用《梅花烙》的核心独创情节,改编创作电视剧本,并联合其他四方被告共同摄制了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并播出。对此,琼瑶认为于正严重侵犯了她的改编权、摄制权,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请求判令于正在内的五方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
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一审法院认定五名被告构成共同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但随后于正等五名被告均不服判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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