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5日,首尔高等法院开庭审理女歌手张润贞与弟弟的债务纠纷,驳回了张润贞的弟弟拒绝还钱的上诉。张润贞2014年3月向法院起诉了自己的弟弟,索要3亿2000万韩元债款,而张润贞的弟弟主张他已经还清从姐姐那里借来的钱,剩下的部分是妈妈给他的,与姐姐无关。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去年7月10对这起诉讼作出判决,判张润贞的弟弟需向张润贞偿还3亿2000万韩元,并在还清债务之前支付每年20%的利息。不久后张润贞的弟弟就对此判决提出了上诉,而首尔高等法院今天上午驳回了张润贞弟弟的上诉,维持了原判并判上诉费用由张润贞的弟弟负担。根据韩国法律,张润贞的弟弟如果对判决不满还可以在七天内再次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