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中午,演员冯绍峰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了一组照片,照片显示,冯绍峰驾驶着一辆黑色摩托车在高速上行驶。并配文称:“正陶醉于自我完美骑姿的时候,车没油了...推车的照片就不发了,太影响形象[泪]。随后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转发此微博并表示: 1、摩托车上高速,速度不得超过80km/h,在最外侧车道行驶;2、摩托上高速不得载人,必须戴头盔;3、要有驾驶证、机动车号牌。(目测冯同学木有号牌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北京交警”也转发该微博,“北京交警”@冯绍峰: 1、您是否有摩托车驾驶证?2、您的摩托车是否注册登记3、您骑行的路段是否属北京境内?
随即,冯绍峰工作室回复了警察蜀黍的质疑:“警察蜀黍,我们是守法好公民,号牌在这儿!”而冯绍峰的经纪人也转发了该微博,对此给出了回复:“合法持有驾驶证、京A牌照、奔驰在京承高速。”她表示刚也接到了北京交警的电话,警察蜀黎很负责,行驶证驾驶本京A牌照一应俱全,已全部发邮件给北京交警,可在系统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