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通则曝光。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司长李京盛在谈到电视剧的生产制作规范时,不能在电视剧中出现的具体内容,涉及同性恋、婚外情、未成年人早恋等。
同时,通则也规定了以下危害社会公德,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不得出现在电视剧中,如“表现未成年人早恋、抽烟酗酒、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及“人物造型过分夸张怪异,对未成年人有不良影响”等。
《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
第一条为指导会员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生产电视剧,现依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布的《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条款,在广泛征求电视剧制作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
第二条电视剧制作机构应当认其遵守本通则的规定,积极制作本通则倡导的内容,不得制作本通则禁止的内容。
第三条电视剧制作应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努力制作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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