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0日的一审判决结果得以尘埃落定,由于邓超未提交可以佐证其经济损失的证据,故法院未予支持该主张精神抚慰金则根据被告主观过错程度和侵权后果严重程度
2016年3月30日的一审判决结果得以尘埃落定,由于邓超未提交可以佐证其经济损失的证据,故法院未予支持该主张,精神抚慰金则根据被告主观过错程度和侵权后果严重程度予以酌定。三位当事人拒绝出庭应诉,放弃当庭答辩和质证权利,法院依法缺席判决。
2016年3月30日讯,今天上午,“邓超出轨门”名誉权案在朝阳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三微博博主未经核实亦无基本事实证据,在微博发布“跑男出轨”、“邓超”等内容形成大量网络用户讨论,造成对邓超个人品行的贬损,一审判决微博“圈内老鬼”夏学敏、“娱乐圈揭秘”雷善慧、“圈贰爷”郑永煌公开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邓超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3万元、3万元。
今天上午,“邓超出轨门”名誉权案在朝阳法院一审宣判
上午,邓超本人并未到庭,而是委托两名律师出庭。和开庭时一样,三名被告仍然没有露面,也没委托代理人。
判决同时指出,本案中,邓超除作为男演员的身份外,在其家庭生活中的人父、人夫身份也广为人知,邓超因其在演艺事业中的表现和家庭身份的公众知晓度,具有“公众人物”的身份和地位。公众人物的容忍限度以公众人物的人格尊严为限,超出该范围,则言论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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