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月,柴静跟老郝去杭州玩儿,老郝因为带娃去了海南,赶不回来,老郝在微博写下:她是我见过最有意志力的一个人,她又完成了一件颇具意志力的事。
那一次之后,我们成为了朋友。因为我们都相信,真正的好节目,可以让人看到自己。
然后我很惊喜地发现,我们都迷恋《老友记》,对里面的情节倒背如流;我们都深受港台流行音乐的“荼毒”,在大西北的出租车上跟着走音的卡带唱得地茫天荒;我们都对金钱和方向缺乏基本的概念并不以为耻;我们都喜欢棉麻、碎花、扎染、粗布、各种披肩围巾,并且买的每一件新衣服,长得都象衣柜里已经有了十几件的那一件??我二十五岁之前总把自己穿得象个丐帮弟子,后来发现她早年文艺那阵子,也比我强不到哪儿去。很多年前一次跟她去云南旅行时,我们还买过两块诡异的粗麻,又重又糙,麻线的打结处都刚硬不羁地楞戳着,我们硬是当披肩裹在身上围了一路,扎得皮肤生疼。为着那点粗砺的质感和尚算别致的色彩,还千辛万苦地背回了北京,到家才发现,就算当桌布,桌子都嫌它太扎了。
我们都本质善良,替他人着想,经常因为互相体谅而猜来猜去,最终南辕北辙。
“我不是怕你麻烦么?”
“唉,咱们这辈子因为怕对方麻烦,能把对方折腾死。。。”
那时候的友情,还是更象小女生之间的投合,她更理性,我更偏二(注意这个“偏”字 :P),我们一起工作,一起耍,一起k歌,一起与自己痛恨的某部分天性作战。我因为不喜欢自己性格中的嬉哈,每次看镜子时总是表情特别严峻,板脸瞪眼,横眉冷对;而她则痛恨自己天然的文艺女青年调调,并在后来的岁月里反感“女里女气”,誓戒“烟视媚行”。记得二十出头的时候,她家里还有各种各样的藏饰,蓝珊瑚、绿松石、玛瑙玉、银耳环、木吊坠、雕花项链,各种滴沥嗒啦,后来我看到的她,耳朵上空空荡荡,越来越简洁,也许因为过度修饰会让人容易忽略生活的本质,太唯美精细,人容易变得孱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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