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4月27日,毛晓彤经纪公司发声明,回应毛晓彤之前单方面发布的解约声明。经纪公司在声明中提到,毛晓彤发布的解约声明不符合经纪合约的约定以及法律相关规定,不同意解约。此前,毛晓彤于4月25日微博发声明,表示双方已经无继续合作的基础,因此终止与儒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经纪合约。然而今日却遭到经纪公司否认,称其是在事先未沟通的情况下单方面宣布解约,公司深感惊讶也很失望。此外,经纪公司还表示,由于双方合约期直至2021年,因此在此期间,毛晓彤任何工作洽谈仍由该公司负责,否则将涉及侵权,而侵权方将会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