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在台北西门町被星探发现出演处女作《窗外》女主角江雁容。1976年凭《八百壮士》荣获亚太电影节最佳女主;当时她与林凤娇以及秦汉,秦祥林并称“二秦二林”。
1979年,青霞在新加坡出席影展期间服药昏睡不醒,有传她是为情自杀;林妈妈则解释说青霞只是想好好睡午觉,令晚上出席宴会时状态好些,所以吃了点安眠药。事情发生后不久青霞去了美国,刚返台便听到秦汉与妻子邵乔茵分居的消息。
1985年夏天,青霞在大屿山人烟罕至的沙滩,让她的“御用摄影师”秦汉拍下这辑经典泳装照。她身上这袭泳衣,大有来头,是宝黛丽在电影《十》里的比基尼,全世界只得12件。青霞看戏时已幻想这件泳衣穿在自己身上是什么效果,结果竟给她在纽约遇上了,“花了500多美元,只能让最信任的人拍一次照便没用了,更不能穿来游泳。”
同年12月,邵乔茵接受访问时说:“秦汉,我好恨他!”又说:“我是永远永远不会跟秦汉离婚的。”邵乔茵更忆述往事,指5年前曾致电骂林青霞,“林青霞在电话那头一直不做声,最后她说好了好了,我保证不破坏你们的幸福就是,他约我,我也不见他了!”或许,这就是青霞跟秦汉停止合作的原因,基于对邵乔茵的承诺,她躲避秦汉5年,但终于因为秦汉的执著追求,她心软了。
“双秦”把青霞包围着,她难以抉择,逃情美国。
1980年9月,秦祥林追青霞追到旧金山,向她求婚,青霞当时表现得六神无主,但最终答应了他,秦祥林欣然宣布3天后(9月5日)举行订婚宴。而在盛怒中曾表示一辈子不会跟秦汉离婚的邵乔菌,也在这年签下离婚书。
4年过去,青霞始终没有成为秦祥林太太。
1984年6月,她承认跟秦祥林已协议分手,“他是个好人,但我们之间的问题一直存在。个性不合,想法也不同。”
青霞与秦祥林也曾有过甜蜜的日子,但她对他的感情始终难与秦汉相比。
青霞的身材既健且美,不知多少人邀她拍泳装照,但都被她婉拒了,惟独在秦汉面前,她才可以穿泳衣从容地面对镜头。
上一页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