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李依晓在横店被叶璇的狗咬伤,曾引发广泛关注,没想到时隔一年多之后,此事又起风波。李依晓认为事后叶璇的言论与事实不符,致自身名誉受损,将叶璇诉至法院。
李依晓认为,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属于恶意中伤的陈述,误导读者,致其社会评价降低,对其名誉造成极大负面影响。叶璇没有对事件真实情况进行描述,也没有在收到声明及律师函的同时做出积极回应,造成对其名誉损害的事实持续发生,行为存在严重过错,应承担名誉侵权的法律责任。
2015年12月初,李依晓将叶璇诉至北京朝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名誉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索赔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悉,此案受理后,已于今年1月底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召开庭前会议。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0月21日凌晨,巨春雷微博发文称李依晓日前在横店拍戏时发生意外事故,头部和耳朵伤口缝线多达二十余针,是被叶璇的宠物狗阿拉斯加撕咬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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