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和县委宣传部获悉,该案发生后,当地交警队立即启动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应急预案,成立专案组,连夜调取了事故现场周围的监控视频,经排查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白色小型轿车,随后,专案组不间断地以事故案发地为中心对附近村镇的同型号、同颜色的小型轿车进行摸排。
交警大队介绍,事件发生后,南和县交警大队成立抓捕小组,对交通肇事嫌疑人谢某展开了抓捕行动,同时对其亲属开展政策宣讲劝其投案自首。肇事者谢某于12月4日前来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询问,谢某对其驾驶冀ET55**小型轿车将一骑电动自行车人撞倒后驾车逃离现场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日谢某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