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贾静雯在事业当红期生下与孙志浩的大女儿梧桐妹,同年12月与孙志浩注册结婚,2010年7月12日,结婚不足5年的二人于台北地方法院正式签字离婚。但在2009年,贾静雯已经在媒体哭诉女儿被孙志浩带到美国,自己已有4个月没有见到女儿。在当时的报道图片中,贾静雯形容憔悴,流泪不止。为了争夺女儿监护权,她先到美国再到台北打官司,作为公众人物,甚至不惜将一直以来的家暴、财产家庭纠纷等细节公诸于众。为了离婚,贾静雯放弃上海豪宅的1/2产权,孙志浩也放弃对贾静雯2600万财产的请求权,但双方都不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2010年8月31日,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裁定,贾静雯、孙志浩的女儿孙翎茜“梧桐妹”监护权由双方共同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