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如此,一位信托公司人士表示,王宝强婚后收入在法律上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设立信托是需要配偶签字同意的,且利益的分配很大程度上也与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力地位有关。
假设王宝强有资金实力,也有主导权力,可以按照他的意愿分配家族信托的收益权,但因我国内地家族信托2013年才起步,目前还没有相关的司法判决先例,所以还不能得出“买了家族信托就能避免人财两空”的结论。
格上理财研究员欧阳岚表示,家族信托在我国刚刚起步,接受家族信托业务公司和寻求家族信托服务的人与国外相比都比较少。一方面是我国的遗产税一直没有出台,家族信托的税务筹划动机不强烈;此外我国内地的信托登记制度使得有隐私保护需求的富豪们望而却步。